一(yi)、設計(ji)裝(zhuang)配(pei)式(shi)或部分裝(zhuang)配(pei)式(shi)的鋼(gang)筋混(hun)凝土結構和(he)混(hun)合結構廠房(fang);
二(er)、編制廠房建筑構(gou)配(pei)件標(biao)準設計(ji)圖集。
注:①設計鋼結構(gou)廠房(fang)、受條件限制的改(擴)建廠房、現澆式鋼筋混凝土結構廠房、工藝對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廠房或按本標準設計在技術經濟上會產生顯著不合理的廠房,可不執行本標準的某些規定;②采用新技術、新結構和新材料的廠房,可不受本標準某些規定的限制。在一個建設場地內,確定各廠房設計方案時,宜使構配件的類型統一。
在技術經濟合理的基礎(chu)上,廠房(fang)的體(ti)形(xing)應力求簡單,避免設置縱橫(heng)跨(kua)和(he)多跨(kua)廠房(fang)中的高度差(cha)。
在編制廠房(fang)建筑構配件(jian)標準設計(ji)圖集時,應(ying)使用(yong)途相同的構配件(jian)具(ju)有大限(xian)度的互換性。
廠房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ben)標(biao)準的有關(guan)規(gui)定(ding)外,還(huan)應符合現行有關(guan)標(biao)準的規(gui)定(ding)。
二(er)、編制廠房建筑構(gou)配(pei)件標(biao)準設計(ji)圖集。
注:①設計鋼結構(gou)廠房(fang)、受條件限制的改(擴)建廠房、現澆式鋼筋混凝土結構廠房、工藝對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廠房或按本標準設計在技術經濟上會產生顯著不合理的廠房,可不執行本標準的某些規定;②采用新技術、新結構和新材料的廠房,可不受本標準某些規定的限制。在一個建設場地內,確定各廠房設計方案時,宜使構配件的類型統一。
在技術經濟合理的基礎(chu)上,廠房(fang)的體(ti)形(xing)應力求簡單,避免設置縱橫(heng)跨(kua)和(he)多跨(kua)廠房(fang)中的高度差(cha)。
在編制廠房(fang)建筑構配件(jian)標準設計(ji)圖集時,應(ying)使用(yong)途相同的構配件(jian)具(ju)有大限(xian)度的互換性。
廠房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ben)標(biao)準的有關(guan)規(gui)定(ding)外,還(huan)應符合現行有關(guan)標(biao)準的規(gui)定(ding)。